發佈日期:2014-06-13 |
經濟部長張家祝昨(12)日表示,中小企業「加薪」抵減營所稅的施行時點,須綜合考量各項經濟指標,「當經濟成長率在3%以下,景氣都不算好,3%以上要看其他客觀條件」,包括物價漲幅、新增投資狀況、消費情況等,都將納入綜合考量。
行政院通過加薪減稅方案,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,薪資費用可以加三成扣減。財政部指出,未來將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確認加薪事實,供國稅局做查核之用,避免出現「假加薪、真減稅」的投機行為。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葉雲龍指出,有關中小企業發展條例36條之2修正草案的實行細則,經濟部已會同財政部、勞委會共同擬定,若法案進行順利,明年初就可上路。
除優惠稅率的施行時點待明確,所謂「基層員工」的定義也有待確認;葉雲龍說,初部暫訂「經理級」以下員工皆視為基層員工。
經濟部比較鄰國對企業加薪優惠作法。日本對加薪達一定門檻的企業,給予租稅減免;2013-2014年的標準為加薪2%以上,2015年要加薪3%以上,2016-2017年要加薪5%以上的企業,始得享受租稅抵減。
新加坡則規定,今明兩年,企業若對月薪4,000元星幣以下的員工加薪,可獲得政府四成補貼。
張家祝表示,台版中小企業「加薪」稅收優惠政策,是向日本、新加坡兩國取經,但沒有比照日本訂定加薪幅度門檻,也未比照新加坡要求財政補貼,算是擷取國外制度精華,讓國內企業、員工受益最大化,同時也避免對國家財政造成衝擊。
財政部官員估計,中小企業加薪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損約在數億元之內,但也可能因此增收個人綜所稅,若因此增加消費,也可增收營業稅。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吳父鄉、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來源出處 鉅亨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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